来源: 2022卡塔尔世界杯手机app投注政网 时间: 2006-11-30 17:59:23 阅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川府法〔200650    20061112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实施《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188号),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现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立为一项重要的行政监督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明确提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依法开展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于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和履行2022卡塔尔世界杯手机app投注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规范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必须从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局出发,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备案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报送备案、备案登记、合法性审查、违法文件处理的具体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统计与信息交流制度,逐步形成政府和部门负责、逐级监督、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审查工作体制。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务处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实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投递、谁负责”的原则,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规范性文件不报、漏报、近报或者报送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对不依法履行报送工作职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登记和审查。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确定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废止或撤销。

    (四)建立统计和情况徽省制度。

    制定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底之前将本机关上一年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案审查机关备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于每半年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送备案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告。

    三、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备案审查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既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又要依法协调矛盾,还要对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需要一支既有法律专业素质,又熟悉行政管理的专门队伍。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调整和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备案审查工作任务相适应,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保证备案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现代化建设的支持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保证备案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现代化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电子化建设,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和政府法制信息网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要信守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备案审查工作规律,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发挥各案审查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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